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8-16 10:35:44 本文来自: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努力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五个扎实”要求为统揽,牢固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坚持系统化思维,突出改革创新,突出党政统筹,将全省作为完整的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综合统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等措施,推动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全面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成功;国际一流文化旅游中心和“一带一路”旅游核心区地位基本确立;“四大旅游高地”丝绸之路起点旅游走廊、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黄河旅游带和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旅游业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三、重点任务
(一)旅游产品全域覆盖
1.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景区。推进100个重点旅游项目和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沿黄公路景观带,创建一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完善提升西安临潼旅游度假区、楼观旅游度假区、浐灞旅游度假区、宝鸡太白山旅游度假区、安康上坝河旅游度假区、曲江旅游度假区等20个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景区品质和服务质量。统筹指导和培育发展基础良好的山地、温泉、森林、城郊、乡村等各类主题旅游度假区。通过改造提升,实现全省高A级景区突破130个。(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各市政府)
2.建设一批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坚持错位发展,突出文化特色,大力发展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乡村康养、乡村度假等乡村旅游产品,深入推进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加快71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打造一批山水景观、历史遗址、特色聚落、特色农业、民俗风情、休闲康养、运动康体等特色小镇。到2020年,力争使全省旅游特色小镇达到300个,将袁家村、马嵬驿、白鹿原影视城、白鹿仓打造成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省旅游发展委、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
3.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项目。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原则,大力发展复合型、体验型红色旅游产品,培育形成西安、延安两个“国家级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创建一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旅游进校园等主题活动,提高红色旅游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发展委、省教育厅、各市政府)
4.建成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以全省“2367”高速公路网和自驾游精品线路为骨架,按照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类型差异要求,建设100个自驾营地、200个自驾游驿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集线上预订、移动支付、智能导航、旅游咨询、旅游导览、自助入住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化自驾车·房车露营地服务体系。以营地建设与运营为核心,培育本土营地连锁企业品牌和营销服务平台,形成具有国内竞争优势的自驾车·房车旅游产业链。(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
5.建设一批低空旅游体验地。加快建设西安、富平、黄陵、壶口、韩城、横山、神木、靖边、丹凤一批通用机场和低空飞行服务站,使通用机场和起降点达到80个。在秦岭、黄河、渭河、汉江、榆林沙漠等区域增设供直升机、滑翔伞等使用的旅游通用航空机场,开发省内通用航空旅游线路。鼓励低空旅游产业园和航空旅游小镇发展,加大航空主题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建设一批低空旅游示范基地。(省发展改革委、西北民航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各市政府)


(二)旅游公共服务全域配套
1.构建完善的旅游交通体系。优化空中交通网络布局,推进民用航空发展,开辟直达欧美主要城市和成熟客源地的航线航班。构建“米”字型高速铁路网,实现西安与周边省会城市、省内城市之间高铁全贯通。加快建设西安咸阳机场—乾陵—法门寺和西安—韩城城际铁路。推动高速公路建设,畅通省际出口和区域大通道。加快建设渭北、秦岭“慢游”旅游轨道项目。完善游客主要集散区域的无障碍旅游设施和旅游标识系统,配套改建和新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慢游系统,全面实现高A级景区之间、景区与城市之间、景区与主干公路之间全贯通;机场、车站通往主要景区的公路实现无缝对接;全省旅游区(点)周边交通引导标识、无障碍旅游设施和停车场设置规范、数量充足、醒目准确。(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西部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2.完善旅游集散与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围绕游客旅游需求,积极推动全省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布局10个大型旅游集散中心、20个中型旅游集散中心和100个小型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建设30个一级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230个二级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和610个三级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统筹规划引导和建设,加快实现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景区咨询服务实现全覆盖,形成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旅游集散体系。(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西部机场集团、西安铁路局、各市县政府)
3.改造新建旅游厕所。将旅游厕所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持续深化“厕所革命”,在重点旅游村镇实行“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面优化旅游环境,实现“厕所革命”城乡全域覆盖。在“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基础上,全省再新建旅游厕所3000座,旅游景区、旅游公路沿线、城市旅游区、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村镇内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4A级以上景区全部设立“第三卫生间”。(省旅游发展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

(三)旅游业态全面融合
积极推动“旅游+”融合发展,出台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卫生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意见,催生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扩大产业面,构建旅游产业新体系。开展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建设,实施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精铸工业旅游主题线路,鼓励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推广“景区+游乐”、“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模式,丰富旅游体验。开发山地越野、漂流、皮划艇等山地和水上运动旅游项目,打造多种类型的研学旅游产品。依托中医药、温泉和森林资源,打造一批中医药康体类旅游产品,建设一批保健护理、“候鸟”养老旅游产品。支持医疗、养老行业进入景区、酒店。(省旅游发展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各市政府)

(四)旅游品质全域提升
推进住宿业结构优化、品牌打造和服务提升,鼓励发展商务、度假、康养、会议等特色主题酒店和生态庭院式绿色酒店,支持短租公寓、特色民宿、帐篷露营等住宿新业态,出台高星级酒店扶持政策,推进住宿企业连锁化、网络化、集团化发展,加快实施“陕菜品牌创新工程”,深入挖掘民间传统小吃,打造“金牌小吃”特色餐饮品牌,推进陕西特色美食商业街区建设,促进民间烹饪技术交流与创新。推动传统旅行社转型升级,鼓励走集团化、网络化和国际化发展道路,加快开放合作步伐,不断提高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提高市场开拓能力。支持在线旅游企业整合资源,与传统旅行社实现优势互补。加大特色旅游商品研发,推出陕西“热购旅游商品”名单,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各市政府)

(五)智慧旅游全域推进
加快省旅游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旅游网络营销平台和政务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汇聚旅游行业信息和服务信息,实现旅游数据统一采集、分析、处理和共享运用,为全域旅游提供数据支持。支持景区开发建设游客行前、行中和行后各类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监控、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提高景区的竞争力。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饭店、智慧旅游乡村建设,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旅游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省旅游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网信办、各市政府)

(六)旅游市场全域营销
整合各级各类宣传资源,构建省、市、县、企业“四位一体”的营销体系;强化区域合作和对外交流,整合外事、外宣、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商务等宣传资源,搭建全域旅游营销平台。建立多样化、专业化的营销渠道和第三方旅游营销效果评价机制,运用旅游大数据技术,促进旅游营销精准高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进行立体化营销,实施跨区域、智慧化、精准化的宣传营销。加强全省旅游精品线路的境内外宣传推广,鼓励实施入境旅游奖励政策,延长境内外游客在陕停留时间。鼓励景区出台门票价格优惠政策,逐步推动有条件的景区实行免费开放。(省旅游发展委、省委外宣办、省外事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物价局、各市政府)

(七)旅游市场全域监管
充分发挥12301旅游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不断完善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旅游企业、导游诚信评价记录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发挥失信惩戒制度、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作用,定期通报旅游投诉、游客满意度调查、旅游行政处罚信息,激发企业创新服务的内在动力。加强旅游安全和应急工作,落实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安监、质监、卫生、食药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规范。积极推行文明旅游,落实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旅游志愿服务体系,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省旅游发展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各市政府)

(八)旅游生态环境全域优化
牢固树立全域旅游理念,统筹推进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加快绿色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推行绿色旅游产品、绿色旅游企业认证制度。在旅游景区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充电桩等节能设施。支持景区景点利用新能源环保材料,引进生物降解等先进厕所处理技术。加强沿黄公路、108国道等主干道沿线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开展绿化、美化、景观化建设,推动旅游产业与生态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省旅游发展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各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全域旅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制订切实可行的全域旅游规划和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高效务实推进。
(二)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推动设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和旅游法庭,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旅游质监执法等工作和队伍建设。各市(区)和17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在2017年底前完成,其它县(市、区)有序推进。积极创新旅游配套机制,推动建立旅游项目联审、旅游投融资、旅游规划公众参与、旅游标准化、文明旅游共创、旅游志愿者组织、旅游人才培养、党政干部培训、旅游工作考核激励等机制。(省编办、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市区政府)
(三)强化目标考核。突出目标导向,落实“三项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健全讲评、观摩、问责等制度,对创建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务实高效推进。(省考核办、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区政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好用活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鼓励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建设。落实国家出台的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陕旅集团、各市区政府)
(五)营造良好氛围。注重整体策划、宣传,加强全省旅游形象及旅游品牌推广。依托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的重要意义,强化全民参与意识、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陕西旅游新形象,彰显陕西发展新形象。(省旅游发展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区政府)